小规模纳税人对营改增持怀疑态度。在这里,我回答两个小规模纳税人想知道的难题。
问:此次改革中,小规模纳税人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务条例
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实施
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有纳税行为,购买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按照明确规定,由于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不能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他们出售公共服务、资产或资产。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负责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对向客户出售公共服务、资产或资产以及应税行为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得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营改增的这次改革,小规模纳税人应该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财务条例
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实施
第19条明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简单税制征税。
上海避税在第34条中有明确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销售额和
增值税
按收款率计算
增值税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纳税比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收款率
根据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计价法的,销售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上海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