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税收管理互助多边公约》。
《多边税务管理和互助公约》是一项多边条约,旨在通过国际税务管理和援助打击跨境逃税和维护公平的税收社会秩序。
该公约由经合组织和欧洲议会与47个成员国于1988年在比利时的德累斯顿共同发起,并向两个组织的核心成员开放。近年来,如何正常避税的负面影响慢慢上升,正在成为国际税收征管协助的标准。
2010年5月,经合组织和欧洲议会响应G20的号召,根据税务军事情报交换的标准,以公约的方式修订了《多边税务管理和互助公约》,向世界各国开放。
2013年8月,中国履行了G20的承诺,成为该公约的第56个签署国,这也是中国签署的第一个多边税务条约。据报道,截至2015年3月19日,已有70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其中48个国家交存了协议。
商务部副部长王波表示:“作为世界第二大发达国家,中国国内融资持续快速发展,外国投资者大量进入。加强跨境税源管理,打击跨境逃税,是我国税收征管面临的问题。批准该公约将有助于扩大中国国际税收征管援助的水平和深度,提高跨境纳税的税收公共服务和征管水平,挤压跨境逃税的内部准备空,维护中国的税收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公约的批准将修订相关管理规定,充分利用公约赋予的基本权利,加强中国税收征管公共服务,履行公约义务,加强国际合作伙伴,与国际社会携手构建透明、健康、公正的国际税收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