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避税方法」"三证合一"后一般纳税人有关政策解读
2021-04-15 16:30:56

为配合“三证合一”注册制度改革,国家院总局制定并颁发了“国家院”

税务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普通民众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解释如下:

公告具体到负责人在公告当月内

税务

行政机关为纳税人兼营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仍加盖“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戳记,经负责人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名额名册》,可以作为证明了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名额的凭据。同时具体《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变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第二条第(一)项中所称的“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机构核发的加载财团法人和其他组织统合社会上金融机构字符的执照。< 个人避税方法/p>

我们的优势
上门服务

支持POS机刷卡

最快1小时上门交接资料

专业服务

具有10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严格按照新三板财务标准做账

价格透明

拒绝隐形消费

价格全称透明合理

支付随心

支付宝扫码支付、POS机刷卡

微信扫码支付、现金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