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司法部和配额局联合发布
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新技术股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为支持民族企业家、人民的创新战略和促进中华民族的经济发展,要完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新政策减轻了税收负担
通知明确规定,非上市公司授予公司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纳税,符合要求的,发给负责人
金融事务
行政机关立案时,可以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职工在获得股权激励时可以暂缓纳税,在转让股权时可以暂缓纳税;股权转让的,“个人财产转让收入”项目,按照股权转让收入扣除生产成本和应纳税额后的利息,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根据原政策,股权激励分两个方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股权激励行使时,即期权行使时,解除限制性股票,获得股权奖励,根据股票(股权)具体购买价格与公平消费市场价格之间的利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平均3%-45%的累进税率征收所得税。二、个人转让上述股票(股份)时,对于转让所得高于取得股票(股份)时公平消费市场价格的增值部分,按照“个人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
新政策明确规定股票(股权)转让时只对该项目征税,延误了纳税时间,简化整合了纳税。
列出适用于企业的负表限制
该通知称,香港证券交易所向负责人授予了个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
金融事务
行政机关立案时,可以自行使股票期权、解除限制性股票或者取得股权奖励之月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所得税。
考虑到股权奖励的灵活性,中小科技企业的标准化目前还无法界定,更难以验证。两部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办理纳税申报,借鉴国际车辆惯例,采用反查点必要性,针对住宿休闲、房地产、批发服务业、货币、
国际融资
不属于科技类的零售、银行等中小企业,限制享受股权奖励
税收折扣
政策规定,股权激励由负外部形式的中小企业实施,可以享受外商投资递延所得税。
此外,为体现对从事创新创业的中小企业的支持,避免允许中小企业股权激励作为一般员工福利,新政策明确规定激励对象仅限于中小企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人员由公司监事会或大股东(大)会决定,激励总数不超过公司近6个月在岗职工平均总数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