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题]
从事摩托车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的中小企业,新装修摩托车销售展示消耗的装饰材料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这些装饰材料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解决方案]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1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服务。
2.购买非正常伤亡的货物及相关应税服务。
3.购买非正常伤亡的产品、产成品所消耗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财政、
部门规定的个人应税消费。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铁路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企业如何避税暂行条例》和《法律法规》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暂行条例》和《法律法规》第十条第一项称之为非,
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服务、转让资产、销售房地产和在建房地产。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旅行或者旅行后会改变其物理性质和外观的个人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农用地附着物。房地产的增税、改建、扩建、修缮和装饰都是在建房地产项目。
因此,上述公司装修车展厅消耗的原材料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中在建房地产项目建设,不能抵扣进项税。企业如何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