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
1.如果合格的阿尔斯通公司发生在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收入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是否可以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回答:
根据国家研究所的说法
金融事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外商投资实施有效范围难度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第一条明确规定:村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法》第八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九十条规定可以减半征收的收入时,是指村民企业应当单独审核这部分收入,按照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接收内部劳务派遣的企业劳务支出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回答:
根据国家研究所的说法
金融事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企业工资净利润和职工福利费的新闻稿》(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4号新闻稿)第三条明确规定,企业接受内部劳务派遣服务发生的具体费用分为两种情况。按时扣除净利润:根据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视为劳务费用;必须支付给一名员工的费用应视为工资费用和工人福利费用。其中,属于工资薪金费用的费用允许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序数,作为计算其他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3.小微利企业需要记录折扣吗?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微利企业外商投资范围内税收征管难点问题的实施办法》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23号新闻稿)第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规模微利企业,在预缴和结清本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只需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明细,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4.科技型企业的研发费用怎么加扣?
回答:
根据《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教育部关于提高科技企业研发费用净利润加扣除比例的通知》(国税发〔2017〕34号)第一条的规定,明确规定科技企业在开发、娱乐活动中具体发生的研发费用不计入当期。在按时扣款的基础上,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按75,
第二条明确规定,科技企业享受净利润加扣除研发费用政策的其他政策的有效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净利润加扣除研发费用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15〕119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净利润扣除比例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8号新闻稿)第一条,明确规定科技企业开展研究和娱乐活动的开发费用,12月31日以工资避税法形成的资产, 2019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摊销费用可以在通知中明确规定
5.企业取得的财政资金用于开展娱乐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或资产是否可以作为非应税收入扣除或摊销?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政府基金会财政资金、行政事务、营业性收费企业所得税政策难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51号)第三条的规定,明确规定企业非应税收入支出发生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的非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支出形成的资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已计算的折旧和摊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发费用净利润加计扣除政策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97号新闻稿)第二条的规定,明确规定企业取得的财政资金开展娱乐活动产生的费用或资产,作为非应税收入,不得计算、扣除或摊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税务部门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的费用和支出,不得计算和扣除。已计入资产但不属于《通知》允许用工资避税法加计扣除的开发成本,企业摊销时不得计算加计扣除。
6、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应每年备案还是重复使用备案?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76号新闻稿)第八条规定,企业享受不定期减免税,享受优惠后于本年申报。减免税起止周内,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前提没有变化的,仍应办理备案手续。享受其他优惠的企业,每年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或某项税收优惠需要划分为不同的工程项目审核,应当分别备案。主要包括:研发费用加抵扣、减免税项目,以及购买环保、节能、安全制造专用设备的融资信贷等折扣。
不规范减免税事项按照指数中贴现事项“政策概述”所列“不规范减免税”执行。
商品和劳务税热点问题
1.零星纳税人在港口提供免税公共服务需要填写减免税审批单吗?
回答:
根据减免税审批清单的申报说明,零星纳税人在“进口免税”栏中不填写。因此,零星纳税人在港口提供免税公共服务的,只需填写主表第13、14栏即可。
2.经理拆楼横幅是什么公益?
答:拆除建筑物上的条幅,按照“其他建筑物公共服务”税率,提供了工资避税的方法。
3.国税发〔2016〕140号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合作项目)收到农用地并向政府机构支付农用地价款后,公司将设立项目对收到的农用地进行开发,满足以下前提条件的,项目公司可以按时向政府机构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农用地价款。.....(3)项目公司全部股份由已转让农用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对于该项目,公司的全部股份由收到耕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国土局将合作项目转让给项目有没有具体时间,以保留已收耕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还是公司需要保证已收耕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公司全部股份?
回答:
当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若干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薪避税方式组成的合作项目),项目公司与政府机构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将农用地受让方变更为项目公司时,项目公司的全部股份将由农用地受让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4.外国企业收到了很多上海税务机关开具的专用发票。以下投票日期、收款人、审核人均为空。海淀区国家税务局能否向企业官网出具证明或文件,证明此类发票可以长期使用?
回答:
不需要开证明,可以长期使用。
5.如果对方的纸质发票数据还没有取得,但是已经可以在发票查询平台查询发票数据是否可以抵扣?
回答:
纳税人必须取得销售者使用新版税率发票开具的税率发票,才能通过税率发票税控投票日应用程序进行扫描认证或登录本省税率发票查询平台。
6.企业早就在不改变配额中纳税人识别号的情况下实行三证合一,但在中国海关,早就改成了一体化社会中金融机构的避税方式。中国海关的出口税率可以用完税证明长期查扣吗?
回答:
可以推断,三证东西方电话号码连接不正确,疑难问题的收集和管理在系统中设置了专属的基本功能。
7.开具发票时可以用英文公司名称吗?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必备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发票应以英文开具。大多数各民族的人都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当地的少数民族文字。
8.纳税人与作为承运人的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保险费并承担承运人的法律责任,然后将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交付给特定承运人时,单独购买并交付给特定承运人使用的原油和支付的干线公路、桥梁、大门通行费是否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港口免税、应税行为备案等税率问题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30号新闻稿)第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以托运人为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保险费,承担承运人的法律责任,然后移交给特定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特定承运人使用的原油和主干道、桥梁、大门通行费单独购买并移交,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时,允许销项税额。
(一)原油及主干道、桥梁、大门通行费应由特定承运人用于纳税人完成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税率表符合现行的明确规定。
9.资产管理公司产品管理人员在资产管理产品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税率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需要按照3%的征收率申报税率吗?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回答:
需要备案。提供的信息:
(1)、税率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记录表。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单的必要征收备案。
(3)、选择简单集合的符合材料要求的产品、公共服务或符合材料要求的企业。
收集和管理的热点问题
1.是否需要填写《国家统计局企业数据确认表》或《企业数据确认表》?审批有期限吗?每个月都需要审批吗?
回答:
《国家统计局企业数据确认表》或《企业数据确认表》为可选表格,不负面影响审批数据上传。但如果系统没有通过网报确认中期,可能需要去后台确认。纳税人应在2-4月征期结束前完成审批,只需填写一次报告进行确认,下一个月不再出现报告要求。
2.纳税人异地转让资产、租赁资产是否需要填写《跨地区涉税事项申报表》?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相关制度和并发程序的意见》(国税发〔2016〕106号)第四条的规定,明确规定异地资产转让、租赁业务不适用于外出经营娱乐活动业务。
税收管理
相关制度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地区涉税事项稽查管理模式的通知》(国税发〔2017〕103号)第一条,明确规定“外出经营管理娱乐活动的税务管理”更名为“跨地区涉税事项稽查管理”。
因此,异地转让资产和租赁资产时,无需填写《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表》。工资避税方法和工资避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