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同时做有什么不良影响?
1.公司不经营后,不按期纳税。时间长了会导致税收不正常,最终演变成被公安部门拉进财务名单。如果不是第一时间注销公司,这种法律责任将无限期积累,直到执照被吊销。但撤销不是注销,不能解决法人责任和纳税责任。即使被撤销的税收仍然停滞不前,也要通过公司注销手续,最终达到停止中小企业经营的目的。
2.如果公司不注销,就要按期交税,因为在公安部门眼里,中小企业还在运营,所以还是要交的。如果法人仰慕责备,会造成财务积累,最终面临罚款和巨额滞纳金。如果以后想创业,付款会追溯,需要补足补充资金,以及开曼群岛注册公司面临的巨额罚款和滞纳金。
3.法人的个人信用被黑,然后开曼群岛注册公司如果想兼营贷款的话会有一点小障碍。会限于高消费,而且很难乘坐高速铁路和飞机,出行受阻可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4.想做其他中小企业的管理层?不可能,背负着金融机构黑征的负面影响,最终原因后的可持续发展会成为很多障碍,所以不知道公司不取消会有多大的负面影响?
既然公司不做,应该是要取消的,严格来说不是保留。公司注销手续很难,建议找公司为公司做代理,避免后续因手续缺失而造成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