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代理注册公司」重磅!五证合一又出新规定!
2021-04-07 18:07:42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

工商企注[2016]150号

各省、市、自治州、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市场归口部门)、可持续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福利厅(局)、国家统计局、法制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确保“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办法延迟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整合思路,提高认识

试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在企业实行“三证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公司体制改革、降低企业家准入制度生产成本的最重要举措,对于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增强中央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作战能力具有最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最重要意义,确保“五证合一”改革从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第二,突出重点,整合方式

(一)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在“青岛代理登记公司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的基础上,企业和贫困农民专业知识会员(以下统称“企业”)全面实施“青岛代理登记公司五证合一、一证一码”,整合医疗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联合体法人和其他组织整合的社会中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整合字)出具证照、医疗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二)基本做好“五证合一”改革的过渡工作。

“五证合一”的登记前提、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件、规章制度、许可证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一模一样。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原许可证有效期满,变更登记或变更许可证的,登记管理机关将非法核发和变更载有集成字符的许可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工商字〔2015〕121号)(以下简称121号文件)的要求,继续进行许可证的更换、集成字的编码方式、企业原许可证的收缴和管理。对于已领取医疗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仍收缴原医疗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2018年1月1日结束时,原许可证将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加载了集成字符的许可证将不再使用,未被替换的许可证仍然有效。取消医疗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不定期核查和更换制度。原核查更换要求将企业提交的事项纳入企业报告明细,企业应当将报告单独报送工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3)继续更新完善信息共享交流平台。

各地要依托现有公共设施的自然资源,在“三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平台、政府信息平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跨部门统计数据接口(以下简称省级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平台)。各级企业登记管理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福利部门、统计部门要梳理各自的业务信息科技相关数据项,建立部门间数据项之间的相同关系,根据省级公路和部门的具体信息科技建设项目及相关要求,尽快对所有相关业务信息科技进行转换和更新,并以集成字符为符号接入省级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平台, 从而实现全省跨地区、跨工作组的信息交换、传输和数据共享功能,促进企业注册信息和相关金融机构信息的共享和应用。 建立省级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平台之间的规范化信息共享功能,将企业注册信息和相关金融机构信息推送至省级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省范围的信息共享。

截至目前,在青岛注册代理的企业在不能实现注册信息动态传递的省(区、州、市)的注册行政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福利部门、统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推进省级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尽快实现注册信息的动态传递。

(4)建立顺畅高效的信息共享和应用功能。

以省为单位,建立和完善跨层次、跨地区、跨工作组的信息交流和数据共享功能。按照《通知》和工商企注[2015]121号文件要求,登记管理机关将青岛注册公司与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相关的动态数据传输至省级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平台。暂时不具备局域网内信息动态共享前提条件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为企业提供基本的登记信息共享。人力资源和社会福利部门、统计部门要大力创造条件,将申请人兼职为其职工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时收集的与企业相关的基本信息,以及非法执行统计数据特殊任务的情况,非法共享到省级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平台。企业登记信息难以满足医疗保险和统计管理需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福利部门、统计部门应当在各自的持股管理工作中补充收集。对于已申请或更换加载统一字符许可证的企业,企业登记管理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将上述企业相关信息在青岛注册公司之间共享至省级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平台。提交年度报告截止时间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通过国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相关报告信息大量推送至人力资源和社会福利部门、统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福利部门、统计部门应当合法、正确、安全地使用举报信息。大多数企业登记管理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福利部门、统计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扩大共享范围。

各级企业登记管理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福利部门、统计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接收和获取统计数据,做好统计数据的导入、收集和转换管理,确保共享信息在本部门业务中得到有效组合和使用。需要建立数据共享的对账功能,增加共享信息的验证范围,保证共享信息的存活率和原始率。

(五)进一步推进“一照一码”许可证的互认。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对与“五证一照一码”登记办法第一时间发生冲突的立法、规章、制度、学术文件进行梳理,在制度建设内尽快非法推进武装冲突,并在第一时间进行修订完善,确保改革在法制木星内运行。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领域内认可、使用和推广“一照一码”许可证。已领取统一装字许可证的企业,在兼营相关事务时,仍要求其提供医疗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对于持原证同时办理备案审批的企业,不需要因发放统一字符加载许可证而同时办理变更手续,以减轻企业负担。

第三,加强措施,确保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安全改革。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落实和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明确纲要,颠倒日期,明确管理工作的法律责任,逐项落实改革的专项任务。大力推进天津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根本性问题,做好人力、财力、物力、互联网、新技术等保障工作。,并对改革前后的过渡管理进行统筹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提出的要求,制定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计划,按照法定责任单位、每周节点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跟踪监督,加大特区政府和检查的范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力资源国务委员和统计局将定期组织联合检查。

(二)加强业务合作,细化部门专业职权。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管理较少,各部门应建立合作关系,推进管理职能,形成联合管理工作。工商、可持续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福利、统计和法治等部门应承担各自的责任,分工合作,确保改革各方面的顺利运行。工商部门要加强窗口建设项目,做好换证管理,第一时间共享信息。可持续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大力协调和完善省级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平台。人力资源、社会福利、统计等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做好本部门业务系统的改造工作,确保改革后东西部业务管理的基本衔接。法治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能审查、修改和完善管理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和学术文件。

(3)加强政治宣传引导,推动改革研究成果的应用。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政治宣传、解读和管理工作,大幅提高信息公开发布的选择性、专业性和一致性,在第一时间回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板块和难点问题,引导企业和全社会充分了解改革细节,准确把握改革政策,用心态应用改革研究成果, 避免了青岛注册公司在改革实施步骤中因管理衔接不到位而带来的不可避免的困难。

区域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解决和调查,并尽快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

人力资源国务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统计局

2016年7月28日

我们的优势
上门服务

支持POS机刷卡

最快1小时上门交接资料

专业服务

具有10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严格按照新三板财务标准做账

价格透明

拒绝隐形消费

价格全称透明合理

支付随心

支付宝扫码支付、POS机刷卡

微信扫码支付、现金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