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根据房屋的应税残值或地价收入向房屋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1、
征税简单,在征税范围之内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简单来说就是房产,即以房屋形式表现的个人财产。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栏、桥梁、水库、室内游泳池等。,不属于房地产。
市、县、镇和工矿区的房地产在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内。
这里所说的城市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居民;县域是指天津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制镇,是指省、自治州、直辖市的天津市人民政府难以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闵行公司注册的大中型厂矿,人口相对集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国际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市、县、镇、工矿区的明确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2.财产税纳税人
根据明确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的所有者。产权属于全民的,由管理单位支付;产权抵押的,由抵押权人支付;产权人或抵押权人不在产权人住所或产权未定,租金代码争议完全解决的,由产权托管人或使用人支付。
上述物业所有人、经营管理的单一闵行公司注册地、抵押权人、物业托管人或使用人均为房产税纳税人。
如果制造业中小企业拥有房产(即房产的所有者),自然是房产税的纳税人。中小制造企业使用的房地产是国有企业(即全民所有),也要缴纳房产税,是房产税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