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2021-02-25 19:26:51

从这两年营地改革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请见多友米边肖详细解释。

一、取消税收优惠后的后续管理服务问题

根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文件,营改试点政策的许多内容同时废止,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纳税服务。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少部分纳税人在咨询相关审批事项,甚至还有部分纳税人仍在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审批材料。

二.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增值税,停止执行时间节点

根据相关文件,“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增值税,但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增值税免税政策将从2015年12月1日起暂停执行,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将从2015年12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零税率。

第三,不应低估技术转让服务等一些海外应税服务的零税率核算问题

根据财税[2015]118号文件规定,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下列应税服务。自2015年12月1日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一)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二)境外合同标的物的技术转让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与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也就是说,从2015年12月1日起,关于“技术转让服务等”的政策规定。向境外提供的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作品)和广播服务的发行免征增值税,并暂停向境外单位提供下列应税服务。从上述项目免征增值税的有关文件到财税[2015]118号文件,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虽然没有增加税负,但营改加的过渡、连续性和严肃性体现在从“免”到“零税率”,明显是指征税,但适用税率为零。

上述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技术转让服务等部分境外应税服务的零税率实施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起,也就是说,该政策的实施只有在2016年1月申报时才会体现出来。会计上,上述2015年12月取得的业务收入,应按零税率进行相应的税务核算,并进行纳税申报。

除了上面提到的问题,还有很多需要详细注意的问题。深圳多友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以根据您的需求为公司的长远发展量身定制合理化方案,在注册和运营方面提供可靠的一站式服务。欢迎您随时访问米朵官网或拨打官方热线[/s2/]咨询。


我们的优势
上门服务

支持POS机刷卡

最快1小时上门交接资料

专业服务

具有10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严格按照新三板财务标准做账

价格透明

拒绝隐形消费

价格全称透明合理

支付随心

支付宝扫码支付、POS机刷卡

微信扫码支付、现金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