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申请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有一定条件的,那么具体条件是什么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有很多米边肖向你解释什么是互联网文化单位。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要成为互联网文化单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的有限公司必须是内资公司,股东需要自然人或SASAC;
2.有一定范围的互联网文化活动(游戏、动漫、音乐、娱乐产品等。);
3.8名以上符合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4.实缴货币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其中申请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还应当有不少于1000万元的实缴货币资金。
但需要注意的是,自2010年8月1日起,文化部将设立网络文化经营单位主许可证的行政审批工作下放至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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