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你可能错过的税务资讯!
2021-02-25 19:26:01

假期结束后该去上班了。边肖梳理了国家税务总局春节期间发布的四大税收法规,看看你可能会错过的税收信息。年初要抓紧工作节奏,以免影响企业的纳税申报额!

一、A级企业取消增票认证,3月1日起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取消甲级税收抵免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从3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具有甲级税收抵免的普通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并详细说明了操作细节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方法。

公告称,使用升级版增值税发票系统(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获取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不再可以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增值税发票信息进行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

第二,退化企业的纳税申报数量将于4月1日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人纳税申报时间合理退化的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按季申报,小微企业按季申报,提前缴纳企业所得税。将于2016年4月1日生效。

根据公告,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创新纳税服务机制、推进税收便利化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合理简化纳税人申报纳税的有关事项。

三是明确三个注销审批的后续管理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三项个人所得税审批后续管理的公告》,明确了取消科技成果推广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获得股票期权或股票认购等折扣、或者补贴收入中个人所得税纳税有困难等三项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 批准律师事务所的征收方式,旨在简化手续、优化服务,对进一步鼓励科研创新、减轻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税负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完善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使更多的中小企业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调整“研发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指标,小企业研发支出比例由6%调整为5%,对大中型企业3%和4%的要求不变。“这次修订完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适当放宽认定条件,简化认定流程,加强认定和后续监管,拓展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尹表示,除了“将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的内容外,适当放宽的认定条件还包括将目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本年度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0%”;取消最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取消五年以上通过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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