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京开幕,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还透露了今年十大“税务事项”。你想知道吗?这里给你简单总结一下。
首先,营地改革将从5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
营地改革将全面实施。从5月1日起,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等行业,对所有企业新增房地产计入的增值税进行抵扣,确保各行业税负只降不增。预计今年企业和个人负担将比改革前减少5000多亿元。
第二,完善分税制
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增值税的分成比例。将适合地方收入的税收分配给地方政府,在税收管理权限上给予地方政府适当的分权。进一步缩小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规模,今年一般转移支付规模增长12.2%。
【/s2/】三是全面推进资源税从价征收改革。依法实施税收征管。
第四,实行企业R&D费用扣除
实行企业研发费用加扣除,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高水平R&D机构。加快向全国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建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和综合创新改革试验区。
五、完善住房合理消费税收政策
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完善支持居民住房合理消费、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需求的税收和信贷政策,按照城市政策解决房地产存量问题。
VI .完善股票期权的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完善股权期权税收优惠政策和分红激励,鼓励科研人员创新。
VII .落实和完善扩大国际能力合作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
八.实施加速折旧政策
努力改善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实施加速折旧政策,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IX .添加免税店
增强消费在刺激经济增长中的基础性作用。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设立免税店。
十、优化出口退税率结构[/s2/]
促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加快政策的实施和完善。优化出口退税率结构,确保及时足额退税,严厉打击骗取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