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设立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以下是介绍分行营业执照流程及相关程序的小系列。
一、申请分行营业执照,应提交以下文件:
1.提交《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行公章并由总行法定代表人签字);
2.总行签署的《委派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加盖总行公章);
3.总公司章程(加盖总公司公章)、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公章并由股东签字)复印件;
4.总行营业执照复印件(含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地产许可证复印件);
6.分行负责人的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
二、分行刻章需要以下资料:
1.分支机构和总行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总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分行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有存根的介绍信;
4.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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