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预先核准,即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时,必须先对企业名称进行预先核准。这个程序主要是查看该名称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其他公司是否有相同的名称,同时检查使用的名称是否符合工商登记注册的要求。
一、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具体要求如下:
1.有限公司的名称一般由这几部分依次构成:“深圳(市)+商号(商号)+行业(也是行业特色)+有限公司”;
2.其使用的商品名称不得与其他经批准或注册的同行业或未标明行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商品名称(商品名称)一致,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3.与变更名称不满一年的其他企业的原名称不得相同;
4.不得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不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5.名称中带有“广东”字样的公司,必须符合《广东省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6.如果公司名称冠以“中国”、“中国”、“国家”、“国际”等字样。,或者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国”、“全国”、“全国”字样的,或者其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7.企业名称不得包含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所属企业名称;
8.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
9.企业名称中的需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组成。行政区划不得作为店铺名称,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中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10.企业名称不应有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的明示或暗示业务;
11、名称还必须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二。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材料
(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第156号令发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店铺名称(商品名称)的计算机检索清单;
3.公司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4.公司全体股东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
5.公司名称冠以“广东”的,还须提交全体股东签署的《拟冠以省名企业登记表》、股东出资协议、列为国家(省)重点项目的文件或证明文件,并免提交该名称(商号)的计算机检索清单。
新公司名称的预批准要求如上。如果想了解更多信息,欢迎百度搜索“多友米”,也可以进入“大米问答”栏目提问。深圳多友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专门为创业者打造的互联网加形式的服务平台。它以先进的网络形式为创业者提供最方便、快捷、专业的服务。大米公司很多,打破了传统的企业类型,在记账、报税、公司注册等行业有丰富的服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