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于2016年5月1日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与其他三个行业相比,生活服务业相对简单,但数量众多,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生活服务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五个环节,才能更好地应对营改增的实施。
纳税人身份和供应商选择
根据规定,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生活服务业企业,应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会计核算健全的,也可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应比较两者的差异,然后结合税率或征收率考虑选择哪种纳税状态。
目前,生活服务业的适用税率为6%,征收率为3%。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较原5%的税率明显减轻。但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去税务机关开具专用发票,也只能按3%的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影响企业的发展壮大。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销售适用税率为6%。如果抵扣进项税比较少,税负就比较重。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纳税人身份。
一般来说,营业税增加后,需要适当调整供应商选择方法,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合格进项税额。营改增后,生活服务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采购过程中增值税的抵扣。
如果在采购过程中能获得更多的抵扣凭证,对企业更有利,这就涉及到供应商选择的问题。
一般来说,企业最好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建立直接购销关系。这样,企业购买的材料或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从而达到减税的目的。
企业供应商主要有两种类型: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处购买的和从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处购买的。
相比之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规模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小规模纳税人在规模、制度和管理上存在不足。因此,小规模纳税人的信誉往往不如普通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商品的风险往往更大,企业应予以关注。
与税收负担相比,向一般纳税人购买的成本相对较低。营改增前,由于企业缴纳营业税,不存在转让税抵扣问题。营改增后,在选择供应商时,卖方身份的不同会直接影响买方的税负。
注意区分免赔额项目
需要提醒的是,营改增后,有些服务可以扣,有些服务不能扣。即使在免赔额服务中,也不可能用票来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六)购买的客运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其他未列出的生活服务可以扣除。所以很多企业认为只要有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那么,如果公司长期为总部派来的高管租酒店,是否可以扣除?这是不可扣除的。这样的高管租酒店是为了个人消费,不能扣。
另外,在扣款环节,也有一些服务可以扣款的项目和不能扣款的项目混在一起的情况。比如企业组织员工培训期间出差,培训机构会找旅行社,最后向企业收取培训费,开具发票。培训是教育服务,可以扣,但出差应该是集体福利,不能扣,企业要拆分。
并行项目的单独核算
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人提供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计算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从事免税、减税项目的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没有单独核算,不允许免税、减税。因此,会计不是简单的财务问题,也是税收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
增值税全覆盖后,企业不再需要单独核算增值税和营业税,而是要根据具体业务内容正确选择税目和适用税率,尤其是混合销售和混合经营的情况下,避免税收风险的发生。
这方面的问题大多集中在餐饮服务企业和住宿服务企业。以餐饮服务企业为例,餐饮服务增值税率为6%,外卖为17%。餐饮企业不单独核算的,全部营业收入适用17%的税率。所以餐饮行业的纳税人如果有外卖行为,一定要注意单独核算。
值得一提的是,住宿服务商在给客人开具发票时,要注意不要沿袭过去的旧思维。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有时会根据客人的要求,将客人发生的洗衣费、伙食费等转为“住宿费”或其他项目。虽然在备忘录上分的很清楚,但是在发票上合并了,不符合发票管理规定。如果他们被发现,他们将受到惩罚。营改增后,企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增值税处罚的严厉程度远远高于营业税,发票项目不能随意填写。
善用优惠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生活服务业来说,本次改革的免税优惠政策比其他试点行业更为慷慨,尤其是在教育和医疗方面。
同时,结合生活服务业的特点和政策转型的需要,36号文件对营改增对房地产买卖和租赁做出了许多特殊规定。
以一般纳税人为例,36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提供文化体育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总价和额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其支付的政府资金或行政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试点纳税人在提供旅游服务时,可以选择获得的总价和额外费用,以及扣除旅游服务购买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入场费和差旅费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试点纳税人选择上述方法计算销售额收取和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总价和额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格,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取得有效证明。否则不予扣除。所以企业要特别注意把握和运用。
依法进行税收筹划
营改增不仅给企业带来了挑战,也给相关企业带来了空税收筹划。比如生活服务业小企业多,通过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身份或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采用不同的计税方法。
在增值税抵扣制度下,供应商的纳税人身份直接影响买方的增值税税负。对于一般纳税人,如果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可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扣税。如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则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增值税发票,买方不能抵扣进项。
商业性质的规划,对于一些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商业领域,要通过规划积极“拉近”与它们的距离,争取税收减免政策的适用。
规划纳税时间,拖延纳税,无异于获得无息贷款。由于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与交货和结算方式有关,企业可以通过规划服务合同来延迟纳税义务的发生。
需要强调的是,纳税人身份、业务流程、业务性质、核算方式、交付和结算方式的规划应以税法为基础,依法减轻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