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后,会对企业的税务管理产生什么影响?因为注册资本不同于认购制后的实收资本,会出现很多问题。目前,根据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的规定,征税是对资金实收资本征税。
一、认购制度对税务登记的影响
原新税务登记时需要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报告是企业/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定证明依据。因此,虽然公司股东可以先认缴出资开办公司,但在股东实际缴纳出资时,是否仍应提交验资报告仍有待明确。
二。认购制度对印花税征收的影响。
印花税自报自付。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先按万分之五的比例贴花注册资本,在开户领证时按5元的额度贴花;此后,当应税凭证再次出现时,应在立书或领书时贴花。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加的,在增加时自行脱钙;根据有关规定,将“资金入账账簿”的印花税凭证改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总额。在实践中,“资金入账账簿”的印花税一般在税务登记时申报缴纳。以后需要在股东缴纳实际出资时由纳税人申报缴纳。因此,需要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指导,督促纳税人在实际缴纳出资时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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