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三证合一”新牌照后,如何办理各种税务操作?三证合一不仅是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合一证,而且纳税人识别号也会发生变化,对企业购买和领取发票也会产生影响。因此,取得三证合一新营业执照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纳税人三证合一及各种税务变更事项处理
1.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更换发票领购簿
将公章、法人章、新刻发票专用章、旧发票领购簿带到办税服务大厅3-5窗口。
2.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必须重新签署“三方协议”
在银行重新签署“三方协议”表格文件,然后返回税务所处理窗口进行处理。
3.发票验证
(1)纳税人手中剩余发票全部作废,计费系统联网、数据上传维护成功;
(2)携带发票到办税服务大厅7-12号窗口完成旧发票的查验,完成旧税号发票的认证。
4.税控设备的变更和发放
(1)使用税控设备在办税服务大厅1号窗口办理时钟授权业务;
(2)携带税控设备到航天金穗(服务单位)完成销税抄收操作;
(3)携带税控设备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维修单到办税服务大厅受理窗口办理变更签发业务。
5.接收和购买发票
(1)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购票人身份证原件、变更后的税控设备、新的发票领购簿到办税服务大厅7-12窗口领购发票;
(2)联系服务单位重新安装计费系统。
6.如果申请“三证合一”,需要注意税收征管和清卡:
由于您的纳税人识别号在更换后已经从15位提高到18位,系统无法为您完成“自动清卡”操作,因此您需要准备所需材料,在办税处22号窗口办理人工清卡业务。
(1)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缴纳税款,打印申报表主表、附表1、附表2并加盖公章;
(2)完成进销存系统中复制纳税申报表的操作,打印当前发票汇总表和证明汇总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3)准备好上述材料和税控工具,到办税服务大厅窗口办理事宜。
二。纳税人三证合一税务变更说明
1.纳税人在征收期内变更“三证合一”的,应当先办理手工销卡手续,然后按照规定办理剩余的其他业务;如在征费期外有变动,请按上述顺序处理;
2.如果系统不能在变更月份自动检查旧的,建议纳税人在变更月份不收票,不开票;
3.税号升级前,建议纳税人完成申报表的申报,复制纳税申报表,清卡;
4.税号升级前,如果还有空白色发票,建议将所有发票打开完成旧检,不能打开的发票全部作废完成;
5.如果发票已经开具并认证,则不允许在次月申报变更后远程清卡,应到办税处22号窗口进行人工销卡。详见上述步骤6;
6.企业有未认证的旧号输入发票,变更为新号后无法认证,需要换票;
7.如果企业取得的红字信息表没有开具红字发票,换一个新号就不开具了,需要重新开具红字信息表。
纳税人的税务变更处理及注意事项在此完成。三证制改革会使一系列流程发生变化。公司注册流程和其他事项的变更流程发生了变化,因为材料等方面发生了变化,所以我们最好提前知道;如对上述内容或其他内容有任何疑问,请通过米朵官网“问答”方式提问或直接咨询米朵热线:。米朵真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