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主要验证纳税评估结论是否正常;面谈和现场检查的结果是否正常;企业申报纳税是否正常;企业能否准确计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能否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等合法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意味着,虽然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得到了认可,但条件尚未完全成熟。但认可后,一般在6月份有一个辅导期,辅导期结束后,可以领取发票,自己开票。相关政策如下:
为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在对一般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临时和年审过程中,已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度应税销售额不符合规定标准,如核算健全且无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盗窃、欺诈、抗税行为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连续6个月异常纳税的;
3.未按规定保存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的。
以上是一般纳税人在年审后一年内领取和购买千元版(最高开票限额为1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万元版(最高开票限额为1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严格审核后可领取和购买,每月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不超过25张。
随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逐步完善,普通纳税人的门槛会降低,最终条件只有两个:一是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第二,财务会计健全。收入标准会取消,但仍会有临时或辅导期。杭州市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的内容,不了解的可以在网上搜索“多友米”或者进入“莱斯问答”栏目提问。我们真诚为您服务。多友米致力于通过互联网改变整个传统财税行业,为企业打造服务平台,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