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高新企业税收优惠 这11项指标必须同时达标!
2021-02-25 19:12:35

企业所得税优惠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和国务院及民族自治地方授权的优惠。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同时修订发布了《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引》(国科发〔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逐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更加规范。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可以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申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两免三减”、技术转让收入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扣除等。同时,两个文件还明确规定,不允许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笔者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新规定,总结出纳税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时必须同时满足的11项指标要求,可供纳税人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时参考。

标准一:必须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自认定之日起,企业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者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认定办法》相关规定的企业,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标准二: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企业年度报告,期限共两年

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当在其资格有效期内,于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并提交上一年度的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营业收入等年度发展报告。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两年年度发展报告的,认定机构应当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上公告。

标准三:公司注册一年以上

企业申请认定时。必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即企业必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日以上:“本年”、“最近一年”、“最近一年”均指企业申报前一个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指企业申报前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度);“申请被确认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365天内(含申报年度)

标准4:获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捐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起核心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所指的知识产权,应当在中国境内和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获得授权或审批。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应为申请企业。

(二)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分类评估,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一类评估;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按二类评价。

标准5:主要产品(服务)收入占50%以上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技术发挥核心支撑作用,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主要产品(服务)是指在技术上起核心支撑作用的具有知识产权所有权,收入总和超过企业同期高技术产品(服务)收入50%的高技术产品(服务)。

标准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比例是指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过去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一)高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指企业通过R&D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和技术收入的总和。对企业获得上述收益起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收入包括:(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通过技术贸易和技术转让获得的技术创新成果收入;(二)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身人力、物力、数据系统,为社会和企业以外的用户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等各类服务所取得的收入;(三)委托研发收入:指企业从社会各方面承担委托研发、中间试验和新产品开发所取得的收入。

(1)总收入:指总收入减去非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和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计算。

标准七:企业科技人员比例不低于10%

企业科技人员比例是科技人员数量与员工总数的比例。企业中从事R&D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比例不低于当年职工总数的10%。

(一)科技人员: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R&D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并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累计实际工作时间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工。

(2)职工总数:企业职工总数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工。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来认定;非全日制和临时工必须在企业全年工作183天以上。

(3)统计方法:企业当年职工总数和科技人员数按全年月平均计算。

月平均值=(月初+月末)÷2

年月平均值=年月平均值之和÷12

年中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标准八:企业研发费用比例符合要求

R&D费用的比例是过去三个财政年度R&D总费用与同期总销售收入的比率。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实际经营期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三)最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我国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研发费用总额的60%;

标准9: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符合相应要求

企业创新能力的评价应符合相应的要求。包括自主知识产权、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成长性指标四个指标。四项指标采用加权评分法,必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四个指标来评价。各级指标采用整数打分,满分100分,综合得分70分以上(不含70分)符合认定要求。

标准10: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企业申请认证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认可机构根据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的意见,对“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判断和处理。

标准11:按照规定要求办理备案优惠事项

企业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或者一项税收优惠需要按不同项目核算的,应当单独备案。备案是指企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及相关材料的行为。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无需按要求经过税务机关审批和备案,即可享受税收优惠。企业要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的人员,均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并妥善保管留存资料备查。留存备查的材料是指与企业享有的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文件、账册等材料。根据目录所列具体优惠项目。企业应对提交的备案材料和留存备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应不迟于年度最终结算时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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