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税收是国家最重要的财政形式。它具有免费、强制、固定的形式特征。每个涉税主体都要按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偷税、逃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黑名单”制度。截至6月底,各级税务机关已公布2470起“黑名单”案件。
涉税企业的“黑名单”公布在哪里
各级税务机关向社会公布了偷税漏税、出口退税诈骗、拒税、虚开[/s2/]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等8起税收违法案件。不仅会公布这些案件的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和处罚情况,还会将违法当事人和相关中介机构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列入“黑名单”,一起曝光。
这些非法信息将被收集在中国信贷的网站上进行宣传。
同时,这些“黑名单”信息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示。
被列入“黑名单”后有哪些法律责任
现在,部门联合惩罚不诚实者。所以被列入“黑名单”会带来很大的问题。
据边肖介绍,公安部门配合税务机关处理了483名阻止纳税人出境的人,实际上阻止了56人出境;工商等市场监管部门限制297名“黑名单”当事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金融机构对667家“黑名单”当事人采取了降低授信额度、提前收回贷款、停止信贷业务等措施;国土资源部限制529个“黑名单”政党获得政府提供的土地。质检、金融、海关等政府部门也对“黑名单”当事人采取了相关惩戒措施。
如果你被列入“黑名单”,你能被撤回吗
看到上面“黑名单”的威力。可以说,在共同处罚的规定下,涉税题目的非正常操作会比较困难。所以很多当事人还是想退出。
当事人能够按照处罚决定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执行税务机关决定,不再向社会公布案件信息。对已公布的符合撤销条件的案件,经执行税务机关决定,停止公布并退出公告栏,并通知其他参与实施联合处罚的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已公布的税收违法案件中,共有621方当事人自愿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占已公布案件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