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份开始,有哪些新的税收政策会影响到我们?从2016年12月开始,一批新的财税法规开始实施!作为每月纳税的重要参考资料,边肖建议你应该尽快把它包括在你的收藏夹中,以及税务日历中,并收集它作为备份↓
从12月起,对“超级豪车”征收10%的消费税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超豪华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明确规定从2016年12月1日起,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小商业客车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同时,还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超豪华汽车消费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税关〔2016〕63号),主要明确了超豪华汽车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从12月1日起,丙类纳税人无需增值税发票证明
为了加强纳税服务,努力以更简单的环节带给纳税人更好的纳税体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按纳税信用等级分类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公告中明确表示,从2016年12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将从享受税收抵免A、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享受税收抵免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税收抵免A级的纳税人一次可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金额,享受税收抵免B级的纳税人一次可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金额。
自12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已“两证合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一体化的意见》,明确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一体化。通过个体工商户的“两证合一”,公民只需填表并提交一套材料到窗口办理个体工商户的工商和税务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同时,在工商和税务部门实现个体工商户数据和信息的实时共享。通过“两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进一步提高个体工商户的便利性。
增值税发票由税收信用评级分类管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按纳税信用等级分类使用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将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的使用进行分类。具有甲级税收抵免的纳税人一次可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金额,具有乙级税收抵免的纳税人一次可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金额。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将从税收抵免A、B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税收抵免C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告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s2/】重点税源企业预缴所得税应提交会计报表【/s2/】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千户及其成员企业纳税申报所附财务会计报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7号),明确规定从2016年12月1日起,千户及其成员企业总部应根据实际需要,附上本级财务会计报表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税务资料,境外成员企业可暂不附上报表。
从12月1日起,应根据新规定处理预约定价安排的申请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进一步完善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预约定价的应用门槛、定价谈判程序。预约定价安排对企业非常重要。提前解决税收争议,提高税收的确定性是有效途径之一,特别是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可以提前解决不同税收管辖区之间的税收争议,从而有效避免双重征税。该公告将于2016年12月1日生效。《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文件第六章)同时废止。本公告实施前税务机关不受理预约定价安排正式申请的,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自12月1日起,广东省实施省税务总局
日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发布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实施税务总局事项的公告》。公告称,广东省国税系统在不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税收预算水平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主管税务机关不限制的纳税服务。这一措施方便了纳税人自主选择纳税地点,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经济、规范的纳税服务。该公告将于2016年12月1日生效。
【/s2/】福建自1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实名制税收【/s2/】
近日,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发布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实名征税的公告》。注意:第一次现场采集实名信息时,如果收税人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诚信纳税承诺书。税务师为财务负责人、税务师或其他授权人员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方税务授权书原件、诚信纳税承诺书。如果税务代理人是税务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和诚信纳税承诺书。该公告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在全省(不含厦门)实施。
税务日历附后
▲纳税人应在15日前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费、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纳税人应在12日前申报缴纳资源税。
▲提前30天完成个人所得税全额扣缴申报。
▲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缴纳2016年车船税。
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以上申报日期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