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注销或注销不当会有什么后果?公司注册容易,注销难。很多人算完成本就干脆放弃了。但是你知道放手的后果吗?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和增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全面规范了法院变更和增加民事执行当事人问题,包括变更和增加瑕疵出资有限合伙人、非法撤销企业清算负责人等。
第十七条作为被执行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增加未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投资者,或者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
第十八条作为被执行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件规定的债务,由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和投资者为执行主体,在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公司作为遗嘱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债务的,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转让其股权,申请遗嘱执行人依照公司法变更或者增加原股东或者承担出资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遗嘱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遗嘱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债务,且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遗嘱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增加股东作为遗嘱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作为遗嘱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而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遗嘱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增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作为遗嘱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作为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责令关闭、被停业等解散事由出现后,其股东、投资者或者主管机关无偿接受其财产,导致无遗赠财产或者遗赠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遗嘱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增加股东、投资人或者主管机关为遗嘱执行人,并在受理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而未进行清算的,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第三人书面承诺承担清偿被执行人债务的责任,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增加第三人作为被执行人,并在承诺的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此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最新规定,称企业不按时报税、公司不注销会给公司带来信用污点,具体影响如下。
(1)法定代表人不能贷款买房;
(2)法定代表人不能做移民;
(3)法定代表人不能领取养老保险;
(4)公司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10000元;
(5)如有欠税,将阻止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境;赶不上飞机和高铁;
(6)长期不报税,税务局上门检查;
(7)长期不报税,发票会被锁定;
(8)工商征信网进入业务例外列表,限制所有对外竞价业务,如银行开户、进商城等。
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对不取消或不申报纳税的公司规定处罚:
一、行政处罚
1.《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连续停业超过六个月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连续停业超过6个月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公司黑名单
逾期未注销的企业将被工商部门列入黑名单。今后,企业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任何事务,都要经过严格的筛选和审核。
三.法人黑名单
1.被撤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大会已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公司3年内不能以自己的名义重新注册。
2.税收将被永久列入监控黑名单。公司重新注册的,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处以罚款。
银行的不良个人信用记录将持续七年,并将被罚款;不良的个人信用记录会进入征信系统,影响我以后的银行贷款和出国。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公司的注销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应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