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从7月1日起,购买符合要求的商业保险可以获得税收抵免!赶紧和多友米一起看看相关政策!
商业健康保险政策背景
一、主要目的
贯彻国务院的要求
从2016年1月1日起,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将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31个地区和一个省、自治区选择的城市进行。在过去的一年里,这项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关于在全国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4月2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9号),明确在全国推广试点政策。
二、相关文件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在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字〔2017〕3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
那么什么是商业健康保险呢?
一、概念
1.以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为保险标的;
2.保证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事故造成伤害,赔偿直接费用和间接损失,并支付一定医疗费用的保险产品。
第二,商业健康保险包括以下主要类型的保险
疾病保险(主要针对重大疾病);
医疗保险(包括一般疾病和重大疾病保险,范围较广);
收入保障保险(指个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的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指对残疾人或老年人的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保险)。
目前,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主要包括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商业健康保险的性质
为商业健康保险设计产品时,应遵循“保证第一、合理定价、收支平衡、保证利润”的原则。可以说,符合税收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是一种专门设计的保险产品,具有一定的社会半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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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政策和商业健康保险的管理运营
一、基本政策规定
1.从2017年7月1日起,个人购买合格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可按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税前扣除。
(1)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的,视同个人购买,单位为每位员工购买的保险金额分别计入其工资、薪金,在2400元/年(200元/月)标准内按月税前扣除。
(2)原试点地区7月1日以后按新政策执行。
2.例子
★李买了一份合格的商业健康险,全年共交3000元,税前最多可以扣2400元(200元/月)。
★王还购买了一份合格的商业健康险,全年共赔付2000元,所以税前只能扣2000元(平均每月166.67元)。
3.政策适用群体
工资、薪金所得和连续劳动报酬所得的个人;
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
从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中取得收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和承包商;
注:其中,取得连续劳动报酬的个人是指连续3个月以上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动服务取得收入的个人 。符合条件的人在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时,必须获得税收优先识别码才能享受税收优惠。
示例:
★李没有上述收入项目。但李2018年股票交易收入为10万元,不能享受这项政策。
★张没有上述收入项目。2018年房租收入30万,不能享受政策。
★赵没有上述收入项目。2018年版税收入100万,不能享受政策。
4.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纳税人购买符合要求并取得税收优先识别码的商业健康保险,作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依据。
(1)什么是税收优先权识别码?
税优识别码是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码”的原则进行验证后打印在保单凭证上的数字识别码,以保证税优商业健康保险保单的唯一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限制性条款:
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但未获得税收优先识别码的个人,购买其他保险产品,不能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因此,纳税人应区分一种保险产品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抵扣政策,主要取决于购买时是否可以获得税收优先识别码。
第二,处理具体情况
工资、薪金和连续劳动报酬纳税人自行购买保险产品
直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个人,在取得税收优先识别码后,应及时向扣缴单位提供保单信息。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为其进行税前扣除,不得拒绝个人税前扣除的合理要求。
连续劳动报酬纳税人是指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单位连续工作并有购买医疗保险意愿的个人。在判决中,取决于个人是否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服务并取得收入。典型人群:保险推销员、证券经纪人等。
扣缴义务人应在每月200元的限额内,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每月保险费。
一次缴纳一年保费,按月分配,按月扣除。
示例:
★张三购买一年商业健康保险,一次性缴费2200元(平均每月183元)[/h/】。张三及时将保险单交给单位财务人员,单位计税时每月为张三扣除183元。
★ 张三购买一年商业健康保险,一次性缴费2800元(平均每月233元)。张三及时将保险单交给单位财务人员,在单位计税时每月为张三扣除200元。
单位统一为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单位统一组织职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购买符合要求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单位为每个参保职工承担的金额分别计入其工资和薪金,视同个人购买,从购买产品的次月起按月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扣除。
纳税人扣缴申报工资、薪金和连续劳动报酬;
有扣缴义务人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为职工组织,或者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扣缴义务人在填写《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报告表》或《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时,应在申报表“税前扣除项目”的“其他”栏中填写当期扣除的个人商业健康保险费用金额(应注明商业健康保险扣除金额),同时填写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额。
个体工商户: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业主、承包商、租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合格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二)经批准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人和承租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表》,主管税务机关按程序相应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
(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员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优惠流程与企事业单位相同。
个体工商户投保申报: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承包人填写《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表乙)》并享受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政策,在“允许扣除的其他费用”栏内填写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额(应注明商业健康保险扣除额),同时填写《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明细表》。
第三,相关问题
1.个人在国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取得工资薪金,自行购买商业健康险的,只能选择从一个地方扣除。
2.个人购买符合要求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保险期满未续保或退保的,应当在保险未续保或退保当月通知扣缴义务人终止税前扣除。
3.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人、承租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保险期满未续保或者退保的,应当及时通知主管税务机关,终止享受税收优惠。
【/s2/】购买后要及时申报,以免影响扣税![/s2/]
一般来说,税优健康险的保费由纳税人支付,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会为员工购买税优健康险。
在实际处理中,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个人直接购买税优健康险产品,并及时向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号。
另一种是企业统一为个人购买税优健康险产品,并将参保人员名单信息交给保险公司。根据《关于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的公告》,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视同个人购买,按单位为每位员工购买的保险金额计入其工资薪金,在2400元/年(200元/月)标准内按月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邓勇在参加由中国政府网站和新华社联合发起的在线访谈节目时提醒纳税人。一旦购买保险,应尽快将发票、保险单等凭证交给工作单位的财务部门或支付劳动报酬,以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此外,采用核定计税方式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享受此项政策。只要个体工商户业主购买保险后及时将情况表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已购买税优健康保险的纳税人,未按规定完成申报流程的,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傅春江表示,由于税务机关和保险监管部门目前没有建立信息共享,税务机关无法及时获取和比较纳税人的保险信息。因此,购买税优健康保险的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主要依靠纳税人在获得税优识别码后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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