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增加建筑服务业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2017]58号
各省、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营改试点期间建筑服务业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1。建筑工程总承包商为建筑物的基础和地基、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和预制构件。【/br/】基础、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子工程和子工程划分》中“基础和基础”及“主体结构”子工程的范围执行。
二.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以预缴方式提供租赁服务的,其纳税义务自收到预缴款项之日起发生”。
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付款时,应当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收率预缴增值税,余额从预付款中扣除滞纳金后的余额。【/br/】根据现行规定,增值税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提前缴纳。纳税人收到预付款时,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对于不需要在建设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在收到预缴时,应当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br/】一般计税方式计税的项目税前税率为2%,简单计税方式计税的项目税前税率为3%。
四.纳税人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土地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5。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贴现业务,以票据实际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贷款服务的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前,贴现机构已对贴现利息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贴现机构的利息收入将继续免征增值税。
六。除第五条外,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七条自2017年7月1日起废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二十三)项第四项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建议阅读公司名称_广州注册公司名称指南
深圳多友米提供0元公益注册公司[/s2/],其他只需支付基本生产成本。多友米致力于会计及报税,深圳注册公司及工商变更。拥有经验丰富的财税团队,为客户提供变更公司股权、变更公司法人、变更公司监事、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办理公司进出口权、公司进出口退税等一系列优质服务,深受客户喜爱。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