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如今创业的人越来越多,大大小小的公司数不胜数,很多人都开始注册个人独资企业,那么大家知道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吗?它的优缺点包括哪些呢?开心代办公司的小编给你详细介绍一下吧。
所谓的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
1、因企业资产所有权和控制权,以及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有利于保守企业机密,以及发扬业主个人创业精神。
2、企业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成为了强硬的预算约束。因企业经营好坏与业主个人的经济利益乃至身家性命息息相关,所以业主会尽心竭力地把企业经营好。
3、企业的外部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设立与破产的制约较小。
个人独资公司的缺点:
1、股东权利缺乏约束
“个人公司”中只有一个股东,所有者与经营者集于一身,不可能设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投资者有绝对的权威,在公司内部不存在对其行为的有效约束,缺乏机构之间的制衡,一人股东全部控制公司的经营权、决策权、人事权,公司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不履行必要的程序或必要的记录。
2、股东权利缺乏约束带来的系列弊病
因为个人公司特殊的股东构成,股东权利缺乏相对严格的约束与限制,一人股东可以“为所欲为”地混同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将公司财产用作私用,给自己支付巨额报酬,同公司进行自我交易,以公司的名义为自己担保或借贷,甚至行欺诈之事逃避法定义务、契约义务或侵权责任等。
3、个人公司让债权人或相对人承担更大大的风险
上述诸多的混同已使公司的相对人难以搞清与之交易的对象是公司还是股东个人,而在有限责任的庇护下,即使公司财产有名无实,一人股东仍可隐藏在公司面纱的背后而不受公司债权人或其他相对人的追究,使公司债权人或相对人承担过大的风险。
4、个人公司的股东自身的风险。
对一人公司来说,除让公司债权人或相对人承担较大的风险外,其股东自身也存在不小的法律风险。《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加强了对一人股东的要求与限制,一旦一人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与自己的财产,就会被要求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本收到保护的股东有限责任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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