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的前提
成都公司注册企业法人被关闭、撤销或破产,常州公司因其他因素被允许停止经营管理的,应向注册县市政府办理注册登记。
(二)处理与工商登记公布有关的事项
1.要求的地点
企业(联合体法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2.文件和资料的准备
(1)企业法人签署的企业登记申请书。
(2)被组织单位向代理人出具的授权承诺书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3)原部门同意公布的文件(应说明以后任何债权债务由谁负责)。
(四)部门或清算机构发布的清算指令和制造处置者的安置指令。
(5)企业公布后承担债权债务的联合体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6)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企业公布登记表》。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留存并存档。
(8)印章(包括合同和财务印章)。
(9)完税证明。
(十)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护照。
3.处理危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竞赛规则,有30个法定节假日。
注释:
(1)应提交原始文件和护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标注“细节与原件结合”并接收或者签收,并提供原件供登记的行政机关核对。
(2)公司指派办理工商登记的人员应为第三方大股东、公司或大股东的单位人员、或代理资历的企业登记人员。委托人是第三大股东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公司员工或大股东的,提交公司或大股东的薪酬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由企业登记机构组织,并提交常州公司登记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