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即外商独资的中小企业,是指依照有关立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产由外国投资者出资的中小企业。他们是中国的金融公司,不包括外国公司和中国各地其他经济发展组织的分支机构。
1.拟任法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子公司登记(备案)申请表》;
2.大股东及指定选举或移交给中间人的证明函和授权委托书(如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时);
3.设立子公司申请报告(合资公司提供合资意向和项目计划)
4.外国投资者提交立法文件的授权委托书;
5.广州公司注册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证明;
6.广州公司全国注册/外国投资者(非自然人)资格审查及纳税申报表(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7.涉及国有企业投资的,需提供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8.初步设计勘察报告(非制造项目)或项目申请报告(制造项目);
9.规章制度(合资企业和作为合伙人的中小企业需要提供合同),多个外方共同筹资时必须出具合资协议。
外资公司在上海和
有区别。我们一般说上海公司注册是注册国内公司。上述材料是在上海注册外资公司的必备材料。这是最重要的。所以注册外资公司一定要提前了解外资公司的注册材料,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