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相似性比较。
比较商标的相似性主要取决于两个商标书写的字体、读音和含义,或者图形的构成和色调,或者文字和图形的大致结构相似,容易将消费者与商品或公共服务混淆。图形商标主要以外观为主。
2.从消费者的角度对比商品是否相似。
自加入国际商品分类的澳大利亚外贸公司注册成立以来,中华民族就采用国际商品分类作为商标。在商标异议裁定步骤中,商标局以国际商品分类定义的相似组作为判断商品是否相似的国际标准,同时也要考虑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的步骤中是否会造成混淆或误解。
3.保护在先权利
到目前为止,商标异议涉及商标申请注册在先权利、中小企业命名在先权利、中小企业银行在先权利、著作权在先权利、室内装饰专利权在先权利、姓名权在先权利、肖像权在先权利等在先权利。在裁定商标异议时,识别这些情况是谨慎的,这些在先权利是否被具体使用及其服务期限也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以上情况可以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提醒大家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定性。如果您对商标异议申请有任何其他问题,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