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下面,好办易为大家介绍,专利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一.专利复审流程
专利复审流程:专利申请被驳回 — 提出专利申请复审请求(3个月内)— 形式审查 — 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审查 — 复审决定(维持驳回或撤销驳回)— 针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司法救济程序。
二.专利复审流程详细介绍
1. 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
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在接到驳回专利申请通知后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决定是否请求复审。
复审程序启动的主体是专利申请人,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资格提起复审请求,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启动复审程序。
2. 专利复审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受理请求从而启动复审程序之后,首先将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交送作出驳回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前置审查意见书”。除特殊情况外,原审查部门应当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直接作出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通知复审请求人,并且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坚持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合议组进行审查。
3. 专利复审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后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决定有两大类,一种是撤销原驳回决定。专利申请将恢复到作出驳回决定前的状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另一种是维持原驳回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原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进入后续司法救济程序。
4. 专利复审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 专利申请人向法院起诉的,根据法院管辖权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三.专利复审所需提交材料
1.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2. 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3. 专利申请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是提交一式两份的。
四.专利复审决定类型
1. 复审请求理由不成立,驳回复审请求,维持驳回决定;
2. 复审请求理由成立,撤销原驳回决定;
3. 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原驳回申请的决定所指出的缺陷所在,在新的文本基础上撤销原驳回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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