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整容行业非常发达,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一些公民前往韩国进行整容,而整容手术是一项高风险的医疗项目,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那么,去韩国整容失败,遇到涉外医疗纠纷怎么办?下面由好办易小编为大家进行法律相关知识的讲解。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去韩国做整容手术结果成了植物人,如果合同在我国签订,合同签订地法院,合同履行地点,诉讼对象所在地的法院有权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原则
(1)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之间实际联系的原则。我国人民法院对所有与我们法院所在地有实际联系的诉讼案件具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方的原则。无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与争议实际相关的地方的法院管辖权。
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外民事案件实行专属管辖,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2)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一般原则
1.涉外民事诉讼中有特别规定的要适用特别规定;
2.涉外民事诉讼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3.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对管辖权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
4.以上法律或条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可以参加国际惯例和世界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来确定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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