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
1、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两免三减半”。
2、对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从我国取得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一般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在我省投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免征3%的地方所得税。
4、对特定行业、产业、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减按较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超市与所有创业者共勉。创业不易,创业九死一生。尽管企业超市已经获得了两轮千万级的投资(感谢长石资本、英诺基金),我们依然感觉创业资源极度有限,我们非常感谢为我们提供补贴和办公室的相关政府单位和园区,每一个资助和扶持,对我们的发展都非常重要。我们希望能够为更多的创业者,争取到更有利一点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