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股东出资不足50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注册成立的经济组织。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1)正常情况下,法定股东人数必须少于50人。
(二)在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出资应当认缴。
新《公司法》将原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资本和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财产。
非货币财产以固定价格投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