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注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受理条件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符合报考条件。
1.两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设立,或者至少有一个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设立。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有限合伙企业应当由两个以上但不超过五十个合伙人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应该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6.以专业知识和专长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
二。深圳注册国内有限责任公司所需信息
1.代理人身份证明(深圳)
2.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照一码)(原件1份)
3.所有合作伙伴
主体资格证书(深圳)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原件一份)
5.合伙协议委托一名或者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6.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提交其指定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7.管理合伙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深圳)
8.资信证明(原件一份)
9.全体合伙人向各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的确认书。合伙人盗窃货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的,合伙合伙人协助华南公司定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定价确认书;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为证明(复印件一份)。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深圳注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网上提交信息流程图
四。深圳注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线下提交资料流程图
动词(verb的缩写)深圳注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官方审核流程及办理时间
一、收货(当天)
1.检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逐一检查服务指南中的材料清单是否完整;
3.检查每种材料是否涵盖了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二。接受(同一天)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受理;
2.申请事项属于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1.检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02.逐一检查服务指南中的材料清单是否完整;
03.检查每种材料是否涵盖了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三。审查(一个工作日)
提出初步意见,转到决策步骤。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检查是否有任何限制;
四。决定(同一天)
1.申请材料齐全、形式合法的审批登记。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注册。
在评审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动词(verb的缩写)证书准备(当天)
营业执照,窗口代收,邮件投递。
不及物动词相关法律
第二十二条外资企业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缴回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