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1-12-03 15:14:23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的、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取得并由本机关保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以外,应当主动公开或者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部门编制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在深圳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和本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zmqs.gov.cn)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整理系统

本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概况

主要包括:本部门概况及主要职能。

(二)机构负责人

主要包括:本部门组织领导的信息,如简历、照片、工作分工等。

(三)机构职能

包括:该机构的职能;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职能;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直属机构的设置和职能;机构的设立和职能;附属单位的设置和功能等。

(四)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市场和质量监管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政策解释文件;以部门名义发布或者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5)规划方案

主要包括: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公共服务白皮书等。

(6)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宣传本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服务,提供具体的服务资源,包括事项、法律依据、数量和方式、条件、申请材料、申请形式、申请受理机关、决策权限、程序、时限、证件名称和有效期、法律效力、收费、年度或年度检查、网上受理、状态查询等。

(七)资本信息

包括:财务预决算等资金信息(含专项资金信息)。

(8)统计数据

包括:市场主体统计信息等专项统计报告和分析报告。

(9)其他

主要包括: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工作动态;通知;人事信息;应急管理信息;执法监督信息;栏目信息等。

本部门编制的《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整理以上各类政务信息时,本部门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分为1-3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深圳市政府(http://www.sz.gov.cn)网上网站或者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www.szmqs.gov.cn)查阅《目录》。

二、收购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开放式表单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该机构网上信息披露的网站是http://www.sz.gov.cn和http://www.szmqs.gov.cn。

部门还将通过以下辅助方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开放时间限制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根据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自愿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本机构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复印件有效。

为提高申请办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资料的描述应尽可能详细、清晰;如有可能,请提供对本机关确定的信息内容有帮助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提示,请勿附上与政府信息公开无关的任何事项。

除申请人本人提交的申请表外,申请人还可在本机关网站下载或复制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提交,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如通过上述方式申请,还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深圳政府网上和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申请表,在http://www.sz.gov.cn、http://www.szmqs.gov.cn向本机关网上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其本人有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并亲自提交书面申请。

代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应用程序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根据需要以相应方式核对申请人身份。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正式审查申请要求是否齐全,对要求不齐全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答复。详见本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根据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应当根据信息的实际状况提供信息,不得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公民、法人及其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应当合法用于生产、生活、科学研究等自身特殊需要,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收费标准

本机关根据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减免相关费用,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

本委员会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见下表: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名字

营业处

邮政编码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

联系号码

电子邮件

委局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518040秘书行政处83070316xxgk@szaic.gov.cn福田局福田区新沙路7号福田工商物价大楼518048办公室83456109ftfj@szaic.gov.cn罗湖局罗湖区沿惠阳区路2003号518021办公室25655803lhfj@szaic.gov.cn南山局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33号518067办公室26898011nsgs@szaic.gov.cn盐田局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1013号518081办公室25251468ytfj@szaic.gov.cn宝安局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号518101办公室27836673bafjzw@szaic.gov.cn龙岗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8号工商物价大厦518172办公室28905471lgfj@szaic.gov.cn光明局光明新区管委会西侧518107办公室88211026gmfj@szaic.gov.cn坪山局坪山新区金牛路金牛商业大厦东侧518118办公室84600522psfj@szaic.gov.cn龙华局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大和路市场监管大厦(世纪广场旁)518110办公室23330223lhxqfj@szaic.gov.cn大鹏局大鹏新区葵政西路18号518119办公室89773282qiangzs@szaic.gov.cn

各区局制作保存的政府信息,请到所在区局查询或提交公开申请。

四.监督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83070069,电子邮件:jcc@szaic.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办公室,邮编:51804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受理举报的机关将进行调查处理。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本人有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申请更正,并提供证据材料。该机构将据此处理申请并通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2、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3、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相关附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doc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我们的优势
上门服务

支持POS机刷卡

最快1小时上门交接资料

专业服务

具有10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严格按照新三板财务标准做账

价格透明

拒绝隐形消费

价格全称透明合理

支付随心

支付宝扫码支付、POS机刷卡

微信扫码支付、现金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