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环保项目的立即享受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立即领取增值税退税,能否享受“三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我们先来看看相关的法律法规: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三)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收入;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自取得该项目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环保项目的“三免三减”是减收入。但增值税即征即退属于优惠政策收入,不属于政策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收入,不能享受“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