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的名称(须有英文名、中文名可有可无);
2、一位股东或以上(须年满18周岁);
3、一位董事或以上(须年满18周岁,可与股东同为一人担任);
4、股份数目:最少一股,所有已发行股票视作已缴付;
5、注册地址(该地址须在香港,我司可提供商业地址);
6、法定秘书(香港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必须委任一名法定秘书,法定秘书须由香港公民/永久居民/法人担任。一般而言,由我司提供。);
7、须从事正当生意;
8、重要控制人登记册:须在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香港某地方备存登记册。重要控制人登记册可以印本形式或电子形式备存。
香港注册公司完成后可拿到:
1、公司注册证书(营业执照);
2、税务局商业登记证;
3、公司章程8本;
4、股票本;
5、钢印、签字原子印、小圆章;
6、董事会议记录本;
7、执业会计师核实开户文件一套,公文盒一个;
注册香港的费用每年香港政府的优惠政策都会一些变动,其中交香港税务局、印务局的两项费用基本是固定的。
需注意三点:
(1)公司注册证书——此证书相当于国内的营业执照,但是,上面只会显示公司的编号,公司的中英文名字,以及公司的成立时间,切记,法人与注册资金这上面是没有的。
(2)商业登记证——此证书相当于国内的税务登记证。政府一般每年都会有一些调整。上面显示的内容是公司的中英文名字,注册地址,商业登记证的生效日期与界满日期,商业登记证号码,以及商业登记证的费用。看这张证书是否交过费用,看最下面是否有政府打印的条码。
(3)印章——一般是三枚的,长方形的签名章,圆形章,钢印。在香港印章并没有区分用途的,三枚印章不管使用哪一枚,法律性质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