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注册最新政策之小规模注册
2021-05-17 17:35:17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我们的优势
上门服务

支持POS机刷卡

最快1小时上门交接资料

专业服务

具有10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严格按照新三板财务标准做账

价格透明

拒绝隐形消费

价格全称透明合理

支付随心

支付宝扫码支付、POS机刷卡

微信扫码支付、现金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