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如果到税务机关打官司,赢了可能赢也可能输。正因为有“怕报复”的意识,所以这么多年税务刑事案件很少。
纳税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现在的司法体系如何给纳税人足够的期待?在10月25日的一次研讨会上,高级税务官员、辩护律师、研究人员和法官讨论了税收合法化问题。
25日,一位嘉宾在CFO税收合法化研讨会上提问。今天纳税人说,如果跟税务机关打官司赢了,可能“一手赢,一手输”,因为中小企业以后要跟税务机关打交道,怕被报复。
成都税务个人所得税深圳注册香港公司董事宋金祥回答,到目前为止税务刑事案件很少,这是法制建设的问题。我们自己的法律法规,中小企业也应该树立一个价值观,用民事诉讼解决纠纷是一个很长的时间,纳税人也长期维护着自己的权益。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威信是公平的。随着法治的推进,这些情况将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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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裁兼政治学执行主任刘剑文认为,到目前为止,税务刑事案件很少,而目前
第八十八条。
”这一条叫做“花钱买救济”,即纳税人必须先缴纳假定的税款,才能申请行政复议。如果他们不能支付假定的税款,他们就不能提起诉讼。目前正在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对这一条略有修改。我认为大幅度修改后,以后税务刑事案件会更多,司法机关会继续发展。要推进税务机关的执法改革,实现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的一体化。良性对话。”刘剑文说。
中国税务和餐饮讨论合伙企业的首席财务官林穗表示,他还面临纳税人和干部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的确,地方税务机关的领导受到了相当大的舆论压力,但他们涉及考试。行政复议最终结果是纳税人胜诉,干部税务机关对之前在深圳注册的香港公司有怨气。<深圳注册香港公司/p >”但半年后,我又联系了当地税务机关,他们很平静,没有报复。他们说程序有缺陷。因为税务机关是为国家收税,而不是为自己的袋子收税,纳税人要大力维护自己的权益。非法征税和非法支付是一枚金币的两面,缺一不可。”林穗说。
天津李沁辩护律师经纪公司合伙人傅永辉告诉记者,当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发生纠纷时,他们非常愿意走程序,主要是因为现行司法制度没有给纳税人足够的期望。
她说,外国税务机关的价值观之一是无罪推定,即在没有获得充分的无罪证明的情况下,假设纳税人是无辜的。但在中华民族,税务警察首先假设纳税人违法,法律不具体,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纳税人不信任税务机关。他首先持怀疑态度,认为警方可能正在疏通他或试图征税。
傅永辉接着说,由于缺乏信任,纳税人不愿意寻求司法机关的救济,不相信法院也不愿意支持他,也不相信即使赢了税,以后的日子会更好。他担心税务机关以后会给他制造困难,所以在这种相互不信任的稳定状态下,没有必要创造一个各方都能受益的自然环境。
去年底到今年年初,官网三次上调
公众的批评率,有人认为这不符合法定的税收标准。去年3月,立法法修改后,具体税种的设立、税种的确定、税收征管等基本都需要立法。
刘剑文认为,这解决了税收行政权在立法层面回归CPPCC的问题。他告诉几位记者,税收和税收的确定需要立法,这实质上使中央政府按照法治的信念行事,使中央政府确立法律价值。比如去年5月底,官网非常慎重的上调了卷烟销售税,并向第一届全国人大请示,做了一些沟通。这表明中央政府行政机关的法律意识大大增强。
到目前为止,我国税收立法的特殊任务是艰巨而简单的。18个税种只有3个有法律法规,其他都是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制定了很多税收组织法,都是1985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深圳注册香港公司时授权的,但是没有这个授权的期限。
刘剑文表示,上述授权决定将在税收类别立法后系统取消,预计2020年将是取消该授权的第一周。但是,立法授权不是问题。问题是立法授权要有限制,要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傅永辉表示,到目前为止,立法法明确规定授权立法的最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禁止授权。
“有些问题不是由授权引起的,而是由深圳注册的香港公司授权引起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制定的各种税收组织法中,大多数法律都有一部,具体的章程或者解释由司法部做。由于税收在大多数税种的组织法中没有明确定义,税收由司法部决定,这对税法的实施产生了负面影响。”傅永辉说。
宋金祥认为,作为一个税收执法政府机构,目前为止的下一个可能是税收法制建设。2004年配额局清理了全部2000多份文件,发现43%存在问题,表现为系统性问题、学术问题、新技术水平问题。
宋金祥表示,立法层面没有说明具体管理工作中如何理解操作,制度建设项目是《税收执法行为准则》的第二次考验。从文体上讲,如果立法不公平,那么公平执法就缺乏意义。
成都遂宁最高人民法院行政事务庭法官朱一德表示,税收征管不是很规范。如果纳税人违反了相应的规定,税务机关就会给出违法行为,更容易造成程序上的公正问题,比如告知程序和听证程序上的不规范。
林穗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中国的税收法治还不完善,许多有税收问题的中小企业都要与税务机关讨论。另外,随着税收法制化进程的推进,一些税收执行内容问题的审批权已经被撤销,中小企业需要自行判断支付内容,支付的可能性会大大提高。
“我们为中小企业做了很多税务讨论。外国管理层来中国,问中国的税收法规是怎么明确规定的,我们要严格按照规定来。当中国税务总经理告诉他,中国的税务问题不具体,他想和税务谈一谈时,这让他感到不可理解。他在国外从未遇到过任何税务人员。这说明我国的税收法规建设项目还很欠缺,但这种情况在未来会逐渐减少,这也要求我国纳税人转变观念。”林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