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企业名称变更如何前置审批
并行企业名称变更前置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1)法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本表);
(2)《中小企业申请注册承诺书(立案)》(原件1份) (可在本表中填写);
(3)代理人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中小企业登记机关全权授权的,应当同时提交《中小企业登记机关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中小企业印章,并标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四)按照公司章程的明确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草案(原件1份,由公司法人签字);
(6)在网站上单独下载打印更名预核准申请表;
(7)立法、行政事务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公司的命名变更需要审批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予以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事业单位许可证原件(原件)及所有香港公司注册网站存档(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