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最新小微企业税收有哪些优惠
2021-04-01 10:00:54

什么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详情是边肖最近的整理统计,欢迎大家阅读理解。

一、什么是小微企业

根据相关文献,小微企业有两种定义,即小微企业和小微利企业。

1.小微企业的基本概念来源于国家广电总局《企业分类管理规定》(广电总局发〔2011〕300号),根据企业从业人员、经营收入、货币总价值等用途的法律法规进行区分。

2.小型微利企业的基本概念来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法》第九十二条。“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前提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无约束、停赛足球运动员,并符合下列前提条件的企业:制造企业,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总数不超过100人,货币总价值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职工总数不超过80人,货币总价值不超过1000万元。”

先后按照《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难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69号)第七条执行员工和货币总值。

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详细涉及到增值税有三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

(a)企业所得税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困难的通知》(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3号),其中企业所得税减征20%(简称减征政策),司法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优惠政策(国税发〔2014〕34号)。

2.国家扩大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微利小企业,表演周是什么晚上?

答:根据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的第一条规定》(国税发〔2014〕34号),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征50%的所得税。

3.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总局2014年第23号通知从晚上什么转折点开始兑现的?那些多次与23公告不完全一致的规则如何执行?

答: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3号通知第六条规定,2014年及以后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纳税审批以国家税务总局第23号通知为准。如果规则多次与本通知不完全一致,则按照第23号通知的规则执行。

4.2014年1月1日,小型微利企业提前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如何享受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难度的通知》(国税发〔2014〕23号)第三条规定,符合前提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从提前还款方案的转折点开始享受优惠政策,在最终结算时会完整一致地办理。详情如下:

(1)采用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10万元(含10万元)的,按照一个公司额的惯例预缴年度税款的,如果一个公司额的累计惯例预缴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预缴税款;超过10万元的,暂停减半纳税政策。如果企业所得税是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当月)平均分配额预缴的,预缴时可享受上海自贸区内小、微利企业注册公司的优惠政策。

(2)对采用固定费率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注册公司在上海自贸区上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公司预收款累计金额不超过10万元,可按小型微利企业的折扣预缴税款;超过10万的,不享受减半纳税的政策。

(三)新设立的小型微利企业,公司累计额或者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预缴的,可以按照减半纳税政策预缴税款;超过10万元的,暂停减半纳税政策。

5.我公司已批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小微利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难度的通知》(国税发〔2014〕23号)第一条规定,符合规定前提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用审计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如果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不是规定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难度的通知》(国税发〔2014〕23号)第一条规定,符合规定前提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用审计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难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69号)第八条规定,批准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暂停适用小规模微利税,自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3号公告发布之月起废止。

7.享受小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规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述前提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对足球运动员的无限制、限制,并符合下列前提条件的企业:

(一)制造企业,本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职工总数不超过100人,货币总值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本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职工总数不超过80人,货币总值不超过1000万元。

8.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是多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前提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职工总数、货币总值如何界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扣除非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项目和本年度承诺赔偿的债务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难问题的说明》(国税函〔2008〕251号)第二条规定,在小微利企业中,“职工总数”按照年平均平均平均平均分配职工总数进行审核,“货币总价值”按照企业近十年和年初货币总价值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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