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审批专业知识具体要求如下:公司名称变更函
(a)授权生产证书或版权协议;
(2)省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的华谊兄弟管理政府机构;
(三)有经地(市)级以上中宣部或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的剧本;
(4)有制片人,如导演、编剧(编剧副导演)、导演、镜头、女演员等。,为申请制作剧本所必需;
(五)有戏剧制作所需的专项经费;
(六)有申请戏剧制作所必需的专用设备;
(七)有具有公司名称变更功能的拍摄时间尺度方案;
(八)公司国内资本在300万元以上。
影视审批许可及材料:
1.申请报告;
2.注册资本或验资证明;
3.政府机构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和管理的规定;
4.办公场所证明;
5.主要员工资料:
(1)法人证书(函)及简历;
(二)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人)的广播电视简历及相关专业知识、离职或参加相关培训的证明等。;
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许可证申请表》;
7 .事业单位的单位许可证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商标。